許志平:燈光是夜間經濟發展的一個基礎硬件,首先要滿足城市功能性照明;其次要依托技術、創意、文化生產內容;再者要有互動;最后還要結合項目自身的特點,才能打造出吸引人的作品。其中,最重要的還是內容和創意。技術可以復制,內容很難復制,一個好的創意文旅燈光項目才能讓人眼前一亮。
更進一步地講,如果用燈光來演繹一座城市的夜間環境,把握好燈光應用的“度”非常重要,這是一個準繩,不能偏離;做燈光要有腔調,堅持原則和底線,不迎合不盲從。
王璀瑋:推動夜間經濟的發展,在燈光的打造中就要站在業主的角度考慮問題,不僅僅是簡單地打亮,而要根據當地的特色和文化來設計燈光,或是植入獨特的IP內容和創意,賦予燈光另外一層意義,要吸引人,更要留住人,才能利用燈光來帶動夜間商圈的消費。
對于未來的文旅燈光設計,不能純粹依靠過去的模式,只從燈光設計的角度出發,而是要打開思路,明白燈光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內容,要始終圍繞“引流”的目的,更多地從業主運營方面去考慮,通過跨界合作的方式,引入燈光裝置、全息投影等元素,以創新形式,植入內容,讓燈光更加吸引人。我認為,未來的燈光設計市場,企業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跨界合作、植入內容、創新形式是王道。沒有創意、不敢跨界,仍遵守原來的一套規則行事的公司,生存會越來越艱難。
王俊寒:我認為沒有最好的燈光,只有最適合的,老百姓喜歡的、符合大眾審美的燈光就能吸引人。給老百姓營造一個舒適的氛圍,能讓他們出來感受夜間環境。環境中不只有燈光,而是景觀、功能、所在場所等因素綜合的結果,燈光只是其中的配套,給夜間還原出像白天一樣舒適的環境而已。此外,燈光可以做點特色、做些互動,能讓老百姓參與進來。燈光設計師應該更多地站在業主角度、站在市民角度想問題,才能做出相對符合當地需求的東西。其實燈光對于夜間經濟的發展作用并不大,照明企業要跟隨政策走向發展,但還是要認清自己的地位,不能過于夸大燈光的作用。
趙沛:燈光與夜間經濟的關系,是形式與內容關系,我們的形式更多要服從內容的安排。很多地方為了發展夜經濟,做了一些燈光的建設,實際上對經濟的助推力有多少?值得進一步研究分析。不能用浮在表面的虛假的繁榮來說明燈光對于夜間經濟發展活力的影響。人需要一種現場感和體驗感,夜經濟發展依靠文化活動來支撐,才能增加更多活力。
我認為,燈光不需要多,不需要很亮或者很炫目,只需要在關鍵點位上有一些點綴就好。實際上,靠燈光來打造網紅IP、以燈光著稱的景點并不多,更多的是在先天基礎之上,燈光做一個錦上添花的作用。如西湖印象,西湖是個大IP,張藝謀也是,燈光在這場秀中只是配角。
文旅夜游項目的打造是一個系統工程,很多項目吸引人流過來,并不只是燈光的原因,而在于整個鏈條的打造是成功的,不是通過燈光或者燈光秀這樣孤立的存在來實現改頭換面。很多人看問題往往顛倒了,他們從后發的視角來看,先看到了后期燈光秀的作用,而沒有看到前期各種鋪墊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