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許可證是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必備的一個證件,它和企業資質聯系在一塊,取得建筑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招投工作來接相應工程。它們是有機整體。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取消或調整了部分專業承包資質,部分企業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也因此無需再申領。
-
中文名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外文名
-
Safety production license
-
主 體
-
建筑業企業
-
屬 性
-
條例標準
-
頒發管理機構
-
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
有效期
-
3年
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
第一步
向當地安檢站申報。需申報資料有安全三類人員和十三項。(人員是需經過當地建筑安全部門培訓過的考核通過的人員,由建設廳統一發證。十三項是提供企業基礎資料的冊子)(安全三類人是企業負責人A證,企業項目負責人B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三類人員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合格后會發繼續教育證 )
第二步
考核通過后,上報各地市安檢站,通過審查的會上報建設廳。當地建設廳會組織專家繼續審查,通過的可以打證,沒有通過的需要盡快整改繼續上報。
第三步
安全許可證每三年要進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廢。
